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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院许前飞院长:以良好司法服务赢取社会认可
来源:云南政法网发布时间:2011年12月15日作者:

     许前飞院长强调以良好的司法服务赢取社会的认可、理解和支持

  12月5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观摩座谈会,启动主题为“践行服务主题,共沐司法阳光”的云南法院诉讼服务宣传周活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许前飞同志出席座谈会并作重要讲话,强调全省法院要以服务性司法的理念塑造法官的职业品格,努力提供阳光、便民、快捷、规范、延伸的司法服务,以良好的司法服务赢取社会对当今中国司法的认可、理解和支持。

  许前飞院长指出,服务是司法的基本功能。司法的功能是通过裁判来分清是非,定纷止争。由于法律具有强制力,人们习惯上看到的只是司法行使国家权力的一面。“司”的字面意思为“掌管、承担”,法律乃民意,司法就是为民众掌握法律、执行法律,实际上就是服务。服务就是为他人做事,使他人从中受益的一种活动。为人民司法就是为人民服务。这也就是全省法院近年来下大力抓诉讼服务的动因。此次全省三级法院开展诉讼服务宣传周活动以“践行服务主题,共沐司法阳光”为主题,其目的就是要弘扬服务理念,将服务贯穿于司法活动的全过程。

  许前飞院长指出,服务性司法的基本理念和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阳光服务。法院司法的整个过程,本身就是一个阳光的过程,是在两造相争、相互制约、监督下的活动。审判活动的运作模式就是一个公开的模式,是一个阳光的模式,不可能存在“暗箱操作”。由于传统司法文化的影响,信息不畅通、不对称,加上所谓法言法语的晦涩难懂,往往导致社会公众和当事人对法院审判的猜忌和质疑。程序繁琐、态度生硬、缺少沟通渠道等因素,更拉开了人民法院和人民群众的距离,法院成了一个让人望而生畏、敬而远之的“衙门”。加强诉讼服务就是要改变这种状况。全省三级法院统一实行全方位、多层次、一站式的诉讼服务体系,制定出台工作职责、窗口流程、服务承诺、行为规范等配套制度,并采取多种形式对外予以公开,就是要将司法的过程以更加透明的方式展现给公众,用公众看得清楚、听得明白的方式感受公平和正义。二是便民服务。法院的诉讼活动多年来一直在强调方便群众、方便诉讼的“两便”原则,但是因为缺乏基础和理念的支撑,实施的不是很好。现在重提,有理由和条件做得更好。诉讼服务大厅是人民法院面向群众的第一道窗口和主要的服务场所,要把服务摆到突出位置,以宽敞宜人的环境,细致入微的关怀,周到热情的接待,让每一个来打官司的群众都能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为方便特殊人群参加诉讼活动,去年全省三级法院在诉讼服务场所和法庭建设了无障碍通道设施,在服务中体现出了司法的文明和人文关怀。全省法院普遍实行“柜台式”、“窗口式”办公,配置休息座椅、饮水机、笔墨纸张等便民设施,有的法院还在诉讼服务大厅准备了老花镜、助听器。这些措施的采取,就是力求使大厅服务的每一个环节都从群众的需求和意愿出发,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让人民群众成为诉讼服务的最大受益者。三是快捷服务。过去由于办事环节多,周期长,老百姓“打官司”耗时耗力。诉讼服务大厅建成后,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个问题。诉讼服务大厅的建设,借鉴了政府行政审批、许可的做法,窗口服务、集中办理、服务承诺、首问负责,整合了法院所有对外服务功能,推行流程化服务,做到从诉前、诉中到诉后的所有事务均有工作人员办理,并辅之以诉调对接、服务大厅与审判庭对接、判后答疑与信访接待对接等衔接机制,从而达到减少环节,缩短办事周期的目的,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使来访群众能轻松、高效、便捷地办理所有诉讼业务,实现当事人“走进一个厅,事务一站清”,从根源上消除了人民群众参与诉讼活动的障碍。四是规范服务。要建立制度,出台大厅工作职责、窗口工作流程、服务承诺等制度,明确各窗口职能分工,办理时限和服务流程,并通过法官轮值接访、大厅值班庭长制度和院领导预约接访等制度的推行,提高大厅接访质量和服务水平。统一行为标准,实行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在服务中做到“热心、细心、耐心、爱心”,坚决杜绝“冷横硬推”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服务的新变化、新气象、新面貌。五是延伸服务。诉讼服务不能仅仅体现在个案的审查受理上,更重要的是将服务的理念贯穿于司法的全过程。总结多年来的司法经验,在诉前和诉后两个阶段多做一些工作,对于化解纠纷效果更好。立案前,开展诉前矛盾纠纷化解,下判后,进行判后释疑、回访帮教、社区综合治理等,在实践中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2月4日,央视举办的2011年中国法治人物颁奖盛典上的第一位人物,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法院少年审判庭法官詹红荔同志的事迹,以及我省沾益县法院“法官妈妈”张艳梅的事迹,都充分反映出了延伸服务的理念,并充分印证了延伸服务对于定纷止争、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作用,她们没有单纯就案办案,而是将司法服务活动延展到案件审理前,贯穿于案件审理中,延伸到案件办结后,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值得全省法院认真学习。

  许前飞院长强调,要以服务性司法的理念塑造法官的职业品格,让服务成为每一个法官的职业理念和职业习惯。服务既是对社会的承诺,更是对广大法官干警的约束和监督。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具体落实到法官和工作人员身上,就是要自觉树立服务意识,使服务成为对自己职业信仰的一种自觉行为。开展诉讼服务宣传周,不仅仅是向社会做一个宣传,更重要的是以活动的开展推动全省法院每一名干警将服务的理念入脑入心,积极参与,将服务的行动变成长久的个人自觉的具体司法实践。这样才能实现开展诉讼服务宣传周的本意。同时也希望通过宣传,取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广泛监督,督促法院的广大干警在诉讼服务上做得更好。

  许前飞院长最后强调,今天提出服务性司法的理念和开展司法服务的实践,目的是期待着通过良好的司法服务来改变司法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使得当今的中国司法能够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使得曾经一度与民众渐行渐远的中国司法重新得到社会的认同。全省法院要为之做出共同的不懈努力。

  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云南省委党校副校长何祖坤应邀出席会议并讲话。6名省人大代表、6名省政协委员和律师、群众代表应邀出席座谈会,在充分肯定云南高院诉讼服务工作的基础上,就进一步做好诉讼服务工作提出了建议意见。21家驻滇新闻媒体到会对诉讼服务宣传周活动的启动进行报道。会前,与会领导和人员还现场参观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